羅馬書 2:3-21 新標點和合本, 上帝版 (CUNP-上帝)

3. 你這人哪,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,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,你以為能逃脫上帝的審判嗎?

4. 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恩慈、寬容、忍耐,不曉得他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?

5. 你竟任着你剛硬不悔改的心,為自己積蓄忿怒,以致上帝震怒,顯他公義審判的日子來到。

6.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。

7. 凡恆心行善、尋求榮耀、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,就以永生報應他們;

8. 惟有結黨、不順從真理、反順從不義的,就以忿怒、惱恨報應他們;

9. 將患難、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臘人,

10. 卻將榮耀、尊貴、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臘人。

11. 因為上帝不偏待人。

12.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,也必不按律法滅亡;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,也必按律法受審判。(

13. 原來在上帝面前,不是聽律法的為義,乃是行律法的稱義。

14.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,他們雖然沒有律法,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。

15.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裏,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,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,或以為是,或以為非。)

16. 就在上帝藉耶穌基督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,照着我的福音所言。

17. 你稱為猶太人,又倚靠律法,且指着上帝誇口;

18. 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,就曉得上帝的旨意,也能分別是非;

19. 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,是黑暗中人的光,

20. 是蠢笨人的師傅,是小孩子的先生,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。

21. 你既是教導別人,還不教導自己嗎?你講說人不可偷竊,自己還偷竊嗎?

羅馬書 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