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. 富戶管轄窮人;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。
8. 撒罪孽的,必收災禍;他逞怒的杖也必廢掉。
9. 眼目慈善的,就必蒙福,因他將食物分給窮人。
10. 趕出褻慢人,爭端就消除;紛爭和羞辱也必止息。
11. 喜愛清心的人因他嘴上的恩言,王必與他為友。
12. 耶和華的眼目眷顧聰明人,卻傾敗奸詐人的言語。
13. 懶惰人說:外頭有獅子;我在街上就必被殺。
14. 淫婦的口為深坑;耶和華所憎惡的,必陷在其中。
15. 愚蒙迷住孩童的心,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。
16. 欺壓貧窮為要利己的,並送禮與富戶的,都必缺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