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 「你當知道,耶和華-你上帝將這美地賜你為業,並不是因你的義;你本是硬着頸項的百姓。
7. 你當記念不忘,你在曠野怎樣惹耶和華-你上帝發怒。自從你出了埃及地的那日,直到你們來到這地方,你們時常悖逆耶和華。
8. 你們在何烈山又惹耶和華發怒;他惱怒你們,要滅絕你們。
9. 我上了山,要領受兩塊石版,就是耶和華與你們立約的版。那時我在山上住了四十晝夜,沒有吃飯,也沒有喝水。
10. 耶和華把那兩塊石版交給我,是上帝用指頭寫的。版上所寫的是照耶和華在大會的日子、在山上、從火中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。
11. 過了四十晝夜,耶和華把那兩塊石版,就是約版,交給我。
12. 對我說:『你起來,趕快下去!因為你從埃及領出來的百姓已經敗壞了自己;他們快快地偏離了我所吩咐的道,為自己鑄成了偶像。』
13. 「耶和華又對我說:『我看這百姓是硬着頸項的百姓。
14. 你且由着我,我要滅絕他們,將他們的名從天下塗抹,使你的後裔比他們成為更大更強的國。』
15. 於是我轉身下山,山被火燒着,兩塊約版在我兩手之中。
16. 我一看見你們得罪了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,鑄成了牛犢,快快地偏離了耶和華所吩咐你們的道,
17. 我就把那兩塊版從我手中扔下去,在你們眼前摔碎了。
18. 因你們所犯的一切罪,行了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,惹他發怒,我就像從前俯伏在耶和華面前四十晝夜,沒有吃飯,也沒有喝水。
19. 我因耶和華向你們大發烈怒,要滅絕你們,就甚害怕;但那次耶和華又應允了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