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「你進去得了耶和華-你上帝所賜你為業之地居住,
2. 就要從耶和華-你上帝賜你的地上將所收的各種初熟的土產取些來,盛在筐子裏,往耶和華-你上帝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去,
3. 見當時作祭司的,對他說:『我今日向耶和華-你上帝明認,我已來到耶和華向我們列祖起誓應許賜給我們的地。』
4. 祭司就從你手裏取過筐子來,放在耶和華-你上帝的壇前。
5. 你要在耶和華-你上帝面前說:『我祖原是一個將亡的亞蘭人,下到埃及寄居。他人口稀少,在那裏卻成了又大又強、人數很多的國民。
6. 埃及人惡待我們,苦害我們,將苦工加在我們身上。
7. 於是我們哀求耶和華-我們列祖的上帝,耶和華聽見我們的聲音,看見我們所受的困苦、勞碌、欺壓,
8. 他就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,並大可畏的事與神蹟奇事,領我們出了埃及,
9. 將我們領進這地方,把這流奶與蜜之地賜給我們。
10. 耶和華啊,現在我把你所賜給我地上初熟的土產奉了來。』隨後你要把筐子放在耶和華-你上帝面前,向耶和華-你的上帝下拜。
11. 你和利未人,並在你們中間寄居的,要因耶和華-你上帝所賜你和你家的一切福分歡樂。
12. 「每逢三年,就是十分取一之年,你取完了一切土產的十分之一,要分給利未人和寄居的,與孤兒寡婦,使他們在你城中可以吃得飽足。
13. 你又要在耶和華-你上帝面前說:『我已將聖物從我家裏拿出來,給了利未人和寄居的,與孤兒寡婦,是照你所吩咐我的一切命令。你的命令我都沒有違背,也沒有忘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