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21:10-15 新標點和合本, 上帝版 (CUNP-上帝)

10. 「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,耶和華-你的上帝將他們交在你手中,你就擄了他們去。

11. 若在被擄的人中見有美貌的女子,戀慕她,要娶她為妻,

12. 就可以領她到你家裏去;她便要剃頭髮,修指甲,

13. 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,住在你家裏哀哭父母一個整月,然後可以與她同房。你作她的丈夫,她作你的妻子。

14. 後來你若不喜悅她,就要由她隨意出去,決不可為錢賣她,也不可當婢女待她,因為你玷污了她。」

15. 「人若有二妻,一為所愛,一為所惡,所愛的、所惡的都給他生了兒子,但長子是所惡之妻生的。

申命記 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