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2:4-22 新標點和合本, 上帝版 (CUNP-上帝)

4. 你吩咐百姓說:你們弟兄以掃的子孫住在西珥,你們要經過他們的境界。他們必懼怕你們,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。

5. 不可與他們爭戰;他們的地,連腳掌可踏之處,我都不給你們,因我已將西珥山賜給以掃為業。

6. 你們要用錢向他們買糧吃,也要用錢向他們買水喝。

7. 因為耶和華-你的上帝在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上已賜福與你。你走這大曠野,他都知道了。這四十年,耶和華-你的上帝常與你同在,故此你一無所缺。』

8. 「於是,我們離了我們弟兄以掃子孫所住的西珥,從亞拉巴的路,經過以拉他、以旬‧迦別,轉向摩押曠野的路去。

9. 耶和華吩咐我說:『不可擾害摩押人,也不可與他們爭戰。他們的地,我不賜給你為業,因我已將亞珥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。』(

10. 先前,有以米人住在那裏,民數眾多,身體高大,像亞衲人一樣。

11. 這以米人像亞衲人;也算為利乏音人;摩押人稱他們為以米人。

12. 先前,何利人也住在西珥,但以掃的子孫將他們除滅,得了他們的地,接着居住,就如以色列在耶和華賜給他為業之地所行的一樣。)

13. 現在,起來過撒烈溪!於是我們過了撒烈溪。

14. 自從離開加低斯‧巴尼亞,到過了撒烈溪的時候,共有三十八年,等那世代的兵丁都從營中滅盡,正如耶和華向他們所起的誓。

15. 耶和華的手也攻擊他們,將他們從營中除滅,直到滅盡。

16. 「兵丁從民中都滅盡死亡以後,

17. 耶和華吩咐我說:

18. 『你今天要從摩押的境界亞珥經過,

19. 走近亞捫人之地,不可擾害他們,也不可與他們爭戰。亞捫人的地,我不賜給你們為業,因我已將那地賜給羅得的子孫為業。』(

20. 那地也算為利乏音人之地,先前利乏音人住在那裏,亞捫人稱他們為散送冥。

21. 那民眾多,身體高大,像亞衲人一樣,但耶和華從亞捫人面前除滅他們,亞捫人就得了他們的地,接着居住。

22. 正如耶和華從前為住西珥的以掃子孫將何利人從他們面前除滅、他們得了何利人的地、接着居住一樣,直到今日。

申命記 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