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 他們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語,你必照着他們所指教你的一切話謹守遵行。
11. 要按他們所指教你的律法,照他們所斷定的去行;他們所指示你的判語,你不可偏離左右。
12. 若有人擅敢不聽從那侍立在耶和華-你上帝面前的祭司,或不聽從審判官,那人就必治死;這樣,便將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。
13. 眾百姓都要聽見害怕,不再擅敢行事。」
14. 「到了耶和華-你上帝所賜你的地,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,若說:『我要立王治理我,像四圍的國一樣。』
15. 你總要立耶和華-你上帝所揀選的人為王。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;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。
16.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,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,為要加添他的馬匹,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:『不可再回那條路去。』
17. 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,恐怕他的心偏邪;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。
18. 他登了國位,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,為自己抄錄一本,
19. 存在他那裏,要平生誦讀,好學習敬畏耶和華-他的上帝,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,
20. 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氣傲,偏左偏右,離了這誡命。這樣,他和他的子孫便可在以色列中,在國位上年長日久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