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 在你四境之內,七日不可見麵酵,頭一日晚上所獻的肉,一點不可留到早晨。
5. 在耶和華-你上帝所賜的各城中,你不可獻逾越節的祭;
6. 只當在耶和華-你上帝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,晚上日落的時候,乃是你出埃及的時候,獻逾越節的祭。
7. 當在耶和華-你上帝所選擇的地方把肉烤了吃,次日早晨就回到你的帳棚去。
8. 你要吃無酵餅六日,第七日要向耶和華-你的上帝守嚴肅會,不可做工。」
9. 「你要計算七七日:從你開鐮收割禾稼時算起,共計七七日。
10. 你要照耶和華-你上帝所賜你的福,手裏拿着甘心祭,獻在耶和華-你的上帝面前,守七七節。
11. 你和你兒女、僕婢,並住在你城裏的利未人,以及在你們中間寄居的與孤兒寡婦,都要在耶和華-你上帝所選擇立為他名的居所,在耶和華-你的上帝面前歡樂。
12. 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。你要謹守遵行這些律例。」
13. 「你把禾場的穀、酒醡的酒收藏以後,就要守住棚節七日。
14. 守節的時候,你和你兒女、僕婢,並住在你城裏的利未人,以及寄居的與孤兒寡婦,都要歡樂。
15. 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,你當向耶和華-你的上帝守節七日;因為耶和華-你上帝在你一切的土產上和你手裏所辦的事上要賜福與你,你就非常地歡樂。
16. 你一切的男丁要在除酵節、七七節、住棚節,一年三次,在耶和華-你上帝所選擇的地方朝見他,卻不可空手朝見。
17. 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,照耶和華-你上帝所賜的福分,奉獻禮物。」
18. 「你要在耶和華-你上帝所賜的各城裏,按着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。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