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16:4-11 新標點和合本, 上帝版 (CUNP-上帝)

4. 在你四境之內,七日不可見麵酵,頭一日晚上所獻的肉,一點不可留到早晨。

5. 在耶和華-你上帝所賜的各城中,你不可獻逾越節的祭;

6. 只當在耶和華-你上帝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,晚上日落的時候,乃是你出埃及的時候,獻逾越節的祭。

7. 當在耶和華-你上帝所選擇的地方把肉烤了吃,次日早晨就回到你的帳棚去。

8. 你要吃無酵餅六日,第七日要向耶和華-你的上帝守嚴肅會,不可做工。」

9. 「你要計算七七日:從你開鐮收割禾稼時算起,共計七七日。

10. 你要照耶和華-你上帝所賜你的福,手裏拿着甘心祭,獻在耶和華-你的上帝面前,守七七節。

11. 你和你兒女、僕婢,並住在你城裏的利未人,以及在你們中間寄居的與孤兒寡婦,都要在耶和華-你上帝所選擇立為他名的居所,在耶和華-你的上帝面前歡樂。

申命記 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