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. 「在耶和華-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,無論哪一座城裏,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,你不可忍着心、揝着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。
8. 總要向他鬆開手,照他所缺乏的借給他,補他的不足。
9. 你要謹慎,不可心裏起惡念,說:『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』,你便惡眼看你窮乏的弟兄,甚麼都不給他,以致他因你求告耶和華,罪便歸於你了。
10. 你總要給他,給他的時候心裏不可愁煩;因耶和華-你的上帝必在你這一切所行的,並你手裏所辦的事上,賜福與你。
11. 原來那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;所以我吩咐你說:『總要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。』」
12. 「你弟兄中,若有一個希伯來男人或希伯來女人被賣給你,服事你六年,到第七年就要任他自由出去。
13. 你任他自由的時候,不可使他空手而去,
14. 要從你羊羣、禾場、酒醡之中多多地給他;耶和華-你的上帝怎樣賜福與你,你也要照樣給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