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. 鴞鳥、貓頭鷹、角鴟、
17. 鵜鶘、禿鵰、鸕鶿、
18. 鸛、鷺鷥與其類,戴鵀與蝙蝠。
19. 凡有翅膀爬行的物是與你們不潔淨,都不可吃。
20. 凡潔淨的鳥,你們都可以吃。
21. 「凡自死的,你們都不可吃,可以給你城裏寄居的吃,或賣與外人吃,因為你是歸耶和華-你上帝為聖潔的民。「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。」
22. 「你要把你撒種所產的,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,十分取一分;
23. 又要把你的五穀、新酒、和油的十分之一,並牛羣羊羣中頭生的,吃在耶和華-你上帝面前,就是他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。這樣,你可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-你的上帝。
24. 當耶和華-你上帝賜福與你的時候,耶和華-你上帝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,那路也太長,使你不能把這物帶到那裏去,
25. 你就可以換成銀子,將銀子包起來,拿在手中,往耶和華-你上帝所要選擇的地方去。
26. 你用這銀子,隨心所欲,或買牛羊,或買清酒濃酒,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買;你和你的家屬在耶和華-你上帝的面前吃喝快樂。
27. 「住在你城裏的利未人,你不可丟棄他,因為他在你們中間無分無業。
28. 每逢三年的末一年,你要將本年的土產十分之一都取出來,積存在你的城中。
29. 在你城裏無分無業的利未人,和你城裏寄居的,並孤兒寡婦,都可以來,吃得飽足。這樣,耶和華-你的上帝必在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