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「你們是耶和華-你們上帝的兒女。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,也不可將額上剃光;
2. 因為你歸耶和華-你上帝為聖潔的民,耶和華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。」
3. 「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。
4. 可吃的牲畜就是牛、綿羊、山羊、
5. 鹿、羚羊、麅子、野山羊、麋鹿、黃羊、青羊。
6. 凡分蹄成為兩瓣又倒嚼的走獸,你們都可以吃。
7. 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、兔子、沙番-因為是倒嚼不分蹄,就與你們不潔淨;
8. 豬-因為是分蹄卻不倒嚼,就與你們不潔淨。這些獸的肉,你們不可吃,死的也不可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