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. 你們和兒女、僕婢,並住在你們城裏無分無業的利未人,都要在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面前歡樂。
13. 你要謹慎,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處獻燔祭。
14. 惟獨耶和華從你那一支派中所選擇的地方,你就要在那裏獻燔祭,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。
15. 「然而,在你各城裏都可以照耶和華-你上帝所賜你的福分,隨心所欲宰牲吃肉;無論潔淨人不潔淨人都可以吃,就如吃羚羊與鹿一般。
16. 只是不可吃血,要倒在地上,如同倒水一樣。
17. 你的五穀、新酒,和油的十分之一,或是牛羣羊羣中頭生的,或是你許願獻的,甘心獻的,或是手中的舉祭,都不可在你城裏吃。
18. 但要在耶和華-你的上帝面前吃,在耶和華-你上帝所要選擇的地方,你和兒女、僕婢,並住在你城裏的利未人,都可以吃;也要因你手所辦的,在耶和華-你上帝面前歡樂。
19. 你要謹慎,在你所住的地方永不可丟棄利未人。
20. 「耶和華-你的上帝照他所應許擴張你境界的時候,你心裏想要吃肉,說:『我要吃肉』,就可以隨心所欲地吃肉。
21. 耶和華-你上帝所選擇要立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,就可以照我所吩咐的,將耶和華賜給你的牛羊取些宰了,可以隨心所欲在你城裏吃。
22. 你吃那肉,要像吃羚羊與鹿一般;無論潔淨人不潔淨人都可以吃。
23. 只是你要心意堅定,不可吃血,因為血是生命;不可將血與肉同吃。
24. 不可吃血,要倒在地上,如同倒水一樣。
25. 不可吃血。這樣,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,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得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