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數記 28:15-24 新標點和合本, 上帝版 (CUNP-上帝)

15. 又要將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,獻給耶和華;要獻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。」

16. 「正月十四日是耶和華的逾越節。

17. 這月十五日是節期,要吃無酵餅七日。

18. 第一日當有聖會;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。

19. 當將公牛犢兩隻,公綿羊一隻,一歲的公羊羔七隻,都要沒有殘疾的,用火獻給耶和華為燔祭。

20. 同獻的素祭用調油的細麵;為一隻公牛要獻伊法十分之三;為一隻公羊要獻伊法十分之二;

21. 為那七隻羊羔,每隻要獻伊法十分之一。

22. 並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,為你們贖罪。

23. 你們獻這些,要在早晨常獻的燔祭以外。

24. 一連七日,每日要照這例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獻給耶和華,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。

民數記 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