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數記 28:14-19 新標點和合本, 上帝版 (CUNP-上帝)

14. 一隻公牛要奠酒半欣,一隻公羊要奠酒一欣三分之一,一隻羊羔也奠酒一欣四分之一。這是每月的燔祭,一年之中要月月如此。

15. 又要將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,獻給耶和華;要獻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。」

16. 「正月十四日是耶和華的逾越節。

17. 這月十五日是節期,要吃無酵餅七日。

18. 第一日當有聖會;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。

19. 當將公牛犢兩隻,公綿羊一隻,一歲的公羊羔七隻,都要沒有殘疾的,用火獻給耶和華為燔祭。

民數記 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