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 與耶和華爭競的,必被打碎;耶和華必從天上以雷攻擊他,必審判地極的人,將力量賜與所立的王,高舉受膏者的角。
11. 以利加拿往拉瑪回家去了。那孩子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。
12. 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,不認識耶和華。
13. 這二祭司待百姓是這樣的規矩:凡有人獻祭,正煮肉的時候,祭司的僕人就來,手拿三齒的叉子,
14. 將叉子往罐裏,或鼎裏,或釜裏,或鍋裏一插,插上來的肉,祭司都取了去。凡上到示羅的以色列人,他們都是這樣看待。
15. 又在未燒脂油以前,祭司的僕人就來對獻祭的人說:「將肉給祭司,叫他烤吧。他不要煮過的,要生的。」
16. 獻祭的人若說:「必須先燒脂油,然後你可以隨意取肉。」僕人就說:「你立時給我,不然我便搶去。」
17. 如此,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甚重了,因為他們藐視耶和華的祭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