尼希米記 10:31-33 新標點和合本, 上帝版 (CUNP-上帝)

31. 這地的居民若在安息日,或甚麼聖日,帶了貨物或糧食來賣給我們,我們必不買。每逢第七年必不耕種,凡欠我們債的必不追討。

32. 我們又為自己定例,每年各人捐銀一舍客勒三分之一,為我們上帝殿的使用,

33. 就是為陳設餅、常獻的素祭,和燔祭,安息日、月朔、節期所獻的與聖物,並以色列人的贖罪祭,以及我們上帝殿裏一切的費用。

尼希米記 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