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6:26-30 新標點和合本, 上帝版 (CUNP-上帝)

26. 為贖罪獻這祭的祭司要吃,要在聖處,就是在會幕的院子裏吃。

27. 凡摸這祭肉的要成為聖;這祭牲的血若彈在甚麼衣服上,所彈的那一件要在聖處洗淨。

28. 惟有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;若是煮在銅器裏,這銅器要擦磨,在水中涮淨。

29. 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;這是至聖的。

30. 凡贖罪祭,若將血帶進會幕在聖所贖罪,那肉都不可吃,必用火焚燒。」

利未記 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