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3:1-5 新標點和合本, 上帝版 (CUNP-上帝)

1. 「人獻供物為平安祭,若是從牛羣中獻,無論是公的是母的,必用沒有殘疾的獻在耶和華面前。

2. 他要按手在供物的頭上,宰於會幕門口。亞倫子孫作祭司的,要把血灑在壇的周圍。

3. 從平安祭中,將火祭獻給耶和華,也要把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,

4. 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,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,與肝上的網子和腰子,一概取下。

5. 亞倫的子孫要把這些燒在壇的燔祭上,就是在火的柴上,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。

14-15. 又把蓋臟的脂油和臟上所有的脂油,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,就是靠腰兩旁的脂油,並肝上的網子和腰子,一概取下,獻給耶和華為火祭。

利未記 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