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27:17-25 新標點和合本, 上帝版 (CUNP-上帝)

17. 他若從禧年將地分別為聖,就要以你所估定的價為定。

18. 倘若他在禧年以後將地分別為聖,祭司就要按着未到禧年所剩的年數推算價值,也要從你所估的減去價值。

19. 將地分別為聖的人若定要把地贖回,他便要在你所估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,地就准定歸他。

20. 他若不贖回那地,或是將地賣給別人,就再不能贖了。

21. 但到了禧年,那地從買主手下出來的時候,就要歸耶和華為聖,和永獻的地一樣,要歸祭司為業。

22. 他若將所買的一塊地,不是承受為業的,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,

23. 祭司就要將你所估的價值給他推算到禧年。當日,他要以你所估的價銀為聖,歸給耶和華。

24. 到了禧年,那地要歸賣主,就是那承受為業的原主。

25. 凡你所估定的價銀都要按着聖所的平:二十季拉為一舍客勒。

利未記 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