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. 年歲若多,要照數加添價值;年歲若少,要照數減去價值,因為他照收成的數目賣給你。
17. 你們彼此不可虧負,只要敬畏你們的上帝,因為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」
18. 「我的律例,你們要遵行,我的典章,你們要謹守,就可以在那地上安然居住。
19. 地必出土產,你們就要吃飽,在那地上安然居住。
20. 你們若說:『這第七年我們不耕種,也不收藏土產,吃甚麼呢?』
21. 我必在第六年將我所命的福賜給你們,地便生三年的土產。
22. 第八年,你們要耕種,也要吃陳糧,等到第九年出產收來的時候,你們還吃陳糧。」
23. 「地不可永賣,因為地是我的;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,是寄居的。
24. 在你們所得為業的全地,也要准人將地贖回。
25. 你的弟兄若漸漸窮乏,賣了幾分地業,他至近的親屬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。
26. 若沒有能給他贖回的,他自己漸漸富足,能夠贖回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