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 六日要做工,第七日是聖安息日,當有聖會;你們甚麼工都不可做。這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向耶和華守的安息日。
4. 耶和華的節期,就是你們到了日期要宣告為聖會的,乃是這些。」
5. 「正月十四日,黃昏的時候,是耶和華的逾越節。
6. 這月十五日是向耶和華守的無酵節;你們要吃無酵餅七日。
7. 第一日當有聖會,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;
8. 要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七日。第七日是聖會,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。」
9. 耶和華對摩西說:
10. 「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你們到了我賜給你們的地,收割莊稼的時候,要將初熟的莊稼一捆帶給祭司。
11. 他要把這一捆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,使你們得蒙悅納。祭司要在安息日的次日把這捆搖一搖。
12. 搖這捆的日子,你們要把一歲、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羔獻給耶和華為燔祭。
13. 同獻的素祭,就是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二,作為馨香的火祭,獻給耶和華。同獻的奠祭,要酒一欣四分之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