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6. 祭司要把些油倒在自己的左手掌裏,
27. 把左手裏的油,在耶和華面前,用右手的一個指頭彈七次,
28. 又把手裏的油抹些在那求潔淨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,並右腳的大拇指上,就是抹贖愆祭之血的原處。
29. 祭司手裏所剩的油要抹在那求潔淨人的頭上,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。
30. 那人又要照他的力量獻上一隻斑鳩或是一隻雛鴿,
31. 就是他所能辦的,一隻為贖罪祭,一隻為燔祭,與素祭一同獻上;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。
32. 這是那有大痲瘋災病的人、不能將關乎得潔淨之物預備夠數的條例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