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. 將手裏所剩的油抹在那求潔淨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,並右腳的大拇指上,就是抹在贖愆祭牲的血上。
18. 祭司手裏所剩的油要抹在那求潔淨人的頭上,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。
19. 祭司要獻贖罪祭,為那本不潔淨、求潔淨的人贖罪;然後要宰燔祭牲,
20. 把燔祭和素祭獻在壇上,為他贖罪,他就潔淨了。
21. 「他若貧窮不能預備夠數,就要取一隻公羊羔作贖愆祭,可以搖一搖,為他贖罪;也要把調油的細麵伊法十分之一為素祭,和油一羅革一同取來;
22. 又照他的力量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,一隻作贖罪祭,一隻作燔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