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11:7-12 新標點和合本, 上帝版 (CUNP-上帝)

7. 豬-因為蹄分兩瓣,卻不倒嚼,就與你們不潔淨。

8. 這些獸的肉,你們不可吃;死的,你們不可摸,都與你們不潔淨。

9. 「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:凡在水裏、海裏、河裏、有翅有鱗的,都可以吃。

10. 凡在海裏、河裏,並一切水裏游動的活物,無翅無鱗的,你們都當以為可憎。

11. 這些無翅無鱗、以為可憎的,你們不可吃牠的肉;死的也當以為可憎。

12. 凡水裏無翅無鱗的,你們都當以為可憎。

利未記 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