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. 這事以後,作那家主母的婦人,她兒子病了;病得甚重,以致身無氣息。
18. 婦人對以利亞說:「神人哪,我與你何干?你竟到我這裏來,使上帝想念我的罪,以致我的兒子死呢?」
19. 以利亞對她說:「把你兒子交給我。」以利亞就從婦人懷中將孩子接過來,抱到他所住的樓中,放在自己的牀上,
20. 就求告耶和華說:「耶和華-我的上帝啊,我寄居在這寡婦的家裏,你就降禍與她,使她的兒子死了嗎?」
21. 以利亞三次伏在孩子的身上,求告耶和華說:「耶和華-我的上帝啊,求你使這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!」
22. 耶和華應允以利亞的話,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,他就活了。
23. 以利亞將孩子從樓上抱下來,進屋子交給他母親,說:「看哪,你的兒子活了!」
24. 婦人對以利亞說:「現在我知道你是神人,耶和華藉你口所說的話是真的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