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埃及記 22:14-22 新標點和合本, 上帝版 (CUNP-上帝)

14. 「人若向鄰舍借甚麼,所借的或受傷,或死,本主沒有同在一處,借的人總要賠還;

15. 若本主同在一處,他就不必賠還;若是雇的,也不必賠還,本是為雇價來的。」

16. 「人若引誘沒有受聘的處女,與她行淫,他總要交出聘禮,娶她為妻。

17. 若女子的父親決不肯將女子給他,他就要按處女的聘禮,交出錢來。

18. 「行邪術的女人,不可容她存活。

19. 「凡與獸淫合的,總要把他治死。

20. 「祭祀別神,不單單祭祀耶和華的,那人必要滅絕。

21. 「不可虧負寄居的,也不可欺壓他,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。

22. 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;

出埃及記 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