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. 並且因你一切可憎的事,我要在你中間行我所未曾行的,以後我也不再照着行。
10. 在你中間父親要吃兒子,兒子要吃父親。我必向你施行審判,我必將你所剩下的分散四方。」
11. 主耶和華說:「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,因你用一切可憎的物、可厭的事玷污了我的聖所,故此,我定要使你人數減少,我眼必不顧惜你,也不可憐你。
12. 你的民三分之一必遭瘟疫而死,在你中間必因饑荒消滅;三分之一必在你四圍倒在刀下;我必將三分之一分散四方,並要拔刀追趕他們。
13. 「我要這樣成就怒中所定的;我向他們發的忿怒止息了,自己就得着安慰。我在他們身上成就怒中所定的那時,他們就知道我-耶和華所說的是出於熱心;
14. 並且我必使你在四圍的列國中,在經過的眾人眼前,成了荒涼和羞辱。
15. 這樣,我必以怒氣和忿怒,並烈怒的責備,向你施行審判。那時,你就在四圍的列國中成為羞辱、譏刺、警戒、驚駭。這是我-耶和華說的。
16. 那時,我要將滅人、使人饑荒的惡箭,就是射去滅人的,射在你們身上,並要加增你們的饑荒,斷絕你們所倚靠的糧食;
17. 又要使饑荒和惡獸到你那裏,叫你喪子,瘟疫和流血的事也必盛行在你那裏;我也要使刀劍臨到你。這是我-耶和華說的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