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. 他對我說:「這水往東方流去,必下到亞拉巴,直到海。所發出來的水必流入鹽海,使水變甜。
9. 這河水所到之處,凡滋生的動物都必生活,並且因這流來的水必有極多的魚,海水也變甜了。這河水所到之處,百物都必生活。
10. 必有漁夫站在河邊,從隱‧基底直到隱‧以革蓮,都作曬網之處。那魚各從其類,好像大海的魚甚多。
11. 只是泥濘之地與窪濕之處不得治好,必為鹽地。
12. 在河這邊與那邊的岸上必生長各類的樹木;其果可作食物,葉子不枯乾,果子不斷絕。每月必結新果子,因為這水是從聖所流出來的。樹上的果子必作食物,葉子乃為治病。」
13. 主耶和華如此說:「你們要照地的境界,按以色列十二支派分地為業。約瑟必得兩分。
14. 你們承受這地為業,要彼此均分;因為我曾起誓應許將這地賜與你們的列祖;這地必歸你們為業。
15. 「地的四界乃是如此:北界從大海往希特倫,直到西達達口。
16. 又往哈馬、比羅他、西伯蓮(西伯蓮在大馬士革與哈馬兩界中間),到浩蘭邊界的哈撒‧哈提干。
17. 這樣,境界從海邊往大馬士革地界上的哈薩‧以難,北邊以哈馬地為界。這是北界。
18. 「東界在浩蘭、大馬士革、基列,和以色列地的中間,就是約旦河。你們要從北界量到東海。這是東界。
19. 「南界是從他瑪到米利巴‧加低斯的水,延到埃及小河,直到大海。這是南界。
20. 「西界就是大海,從南界直到哈馬口對面之地。這是西界。
21. 「你們要按着以色列的支派彼此分這地。
22. 要拈鬮分這地為業,歸與自己和你們中間寄居的外人,就是在你們中間生養兒女的外人。你們要看他們如同以色列人中所生的一樣;他們在以色列支派中要與你們同得地業。
23. 外人寄居在哪支派中,你們就在那裏分給他地業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