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. 「地的四界乃是如此:北界從大海往希特倫,直到西達達口。
16. 又往哈馬、比羅他、西伯蓮(西伯蓮在大馬士革與哈馬兩界中間),到浩蘭邊界的哈撒‧哈提干。
17. 這樣,境界從海邊往大馬士革地界上的哈薩‧以難,北邊以哈馬地為界。這是北界。
18. 「東界在浩蘭、大馬士革、基列,和以色列地的中間,就是約旦河。你們要從北界量到東海。這是東界。
19. 「南界是從他瑪到米利巴‧加低斯的水,延到埃及小河,直到大海。這是南界。
20. 「西界就是大海,從南界直到哈馬口對面之地。這是西界。
21. 「你們要按着以色列的支派彼此分這地。
22. 要拈鬮分這地為業,歸與自己和你們中間寄居的外人,就是在你們中間生養兒女的外人。你們要看他們如同以色列人中所生的一樣;他們在以色列支派中要與你們同得地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