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 至於王,他必按王的位分,坐在其內,在耶和華面前吃餅。他必由這門的廊而入,也必由此而出。」
4. 他又帶我由北門來到殿前。我觀看,見耶和華的榮光充滿耶和華的殿,我就俯伏在地。
5. 耶和華對我說:「人子啊,我對你所說耶和華殿中的一切典章法則,你要放在心上,用眼看,用耳聽,並要留心殿宇和聖地一切出入之處。
6. 你要對那悖逆的以色列家說,主耶和華如此說:以色列家啊,你們行一切可憎的事,當夠了吧!
7. 你們把我的食物,就是脂油和血獻上的時候,將身心未受割禮的外邦人領進我的聖地,玷污了我的殿;又背了我的約,在你們一切可憎的事上,加上這一層。
8. 你們也沒有看守我的聖物,卻派別人在聖地替你們看守我所吩咐你們的。
9. 「主耶和華如此說:以色列中的外邦人,就是身心未受割禮的,都不可入我的聖地。」
10. 「當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,有利未人遠離我,就是走迷離開我、隨從他們的偶像,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。
11. 然而他們必在我的聖地當僕役,照管殿門,在殿中供職;必為民宰殺燔祭牲和平安祭牲,必站在民前伺候他們。
12. 因為這些利未人曾在偶像前伺候這民,成了以色列家罪孽的絆腳石,所以我向他們起誓: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
13. 他們不可親近我,給我供祭司的職分,也不可挨近我的一件聖物,就是至聖的物;他們卻要擔當自己的羞辱和所行可憎之事的報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