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 故此,以色列山要聽主耶和華的話。大山小岡、水溝山谷、荒廢之地、被棄之城,為四圍其餘的外邦人所佔據、所譏刺的,
5. 主耶和華對你們如此說:我真發憤恨如火,責備那其餘的外邦人和以東的眾人。他們快樂滿懷,心存恨惡,將我的地歸自己為業,又看為被棄的掠物。
6. 所以,你要指着以色列地說預言,對大山小岡、水溝山谷說,主耶和華如此說:我發憤恨和忿怒說,因你們曾受外邦人的羞辱,
7. 所以我起誓說:你們四圍的外邦人總要擔當自己的羞辱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
8. 「以色列山哪,你必發枝條,為我的民以色列結果子,因為他們快要來到。
9. 看哪,我是幫助你的,也必向你轉意,使你得以耕種。
10. 我必使以色列全家的人數在你上面增多,城邑有人居住,荒場再被建造。
11. 我必使人和牲畜在你上面加增;他們必生養眾多。我要使你照舊有人居住,並要賜福與你比先前更多,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。
12. 我必使人,就是我的民以色列,行在你上面。他們必得你為業;你也不再使他們喪子。
13. 主耶和華如此說:因為人對你說:『你是吞吃人的,又使國民喪子』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