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. 你往你本國被擄的子民那裏去,他們或聽,或不聽,你要對他們講說,告訴他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」
12. 那時,靈將我舉起,我就聽見在我身後有震動轟轟的聲音,說:「從耶和華的所在顯出來的榮耀是該稱頌的!」
13. 我又聽見那活物翅膀相碰,與活物旁邊輪子旋轉震動轟轟的響聲。
14. 於是靈將我舉起,帶我而去。我心中甚苦,靈性忿激,並且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大有能力。
15. 我就來到提勒‧亞畢,住在迦巴魯河邊被擄的人那裏,到他們所住的地方,在他們中間憂憂悶悶地坐了七日。
16. 過了七日,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:
17. 「人子啊,我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,所以你要聽我口中的話,替我警戒他們。
18. 我何時指着惡人說:他必要死;你若不警戒他,也不勸戒他,使他離開惡行,拯救他的性命,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;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