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. 只是他們的兒女悖逆我,不順從我的律例,也不謹守遵行我的典章(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),干犯我的安息日。「我就說,要將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,在曠野向他們成就我怒中所定的。
22. 雖然如此,我卻為我名的緣故縮手沒有這樣行,免得我的名在我領他們出埃及的列國人眼前被褻瀆。
23. 並且我在曠野向他們起誓,必將他們分散在列國,四散在列邦;
24. 因為他們不遵行我的典章,竟厭棄我的律例,干犯我的安息日,眼目仰望他們父親的偶像。
25. 我也任他們遵行不美的律例,謹守不能使人活着的惡規。
26. 因他們將一切頭生的經火,我就任憑他們在這供獻的事上玷污自己,好叫他們淒涼,使他們知道我是耶和華。
27. 「人子啊,你要告訴以色列家說,主耶和華如此說:你們的列祖在得罪我的事上褻瀆我;
28. 因為我領他們到了我起誓應許賜給他們的地,他們看見各高山、各茂密樹,就在那裏獻祭,奉上惹我發怒的供物,也在那裏焚燒馨香的祭牲,並澆上奠祭。
29. 我就對他們說:你們所上的那高處叫甚麼呢?(那高處的名字叫巴麻直到今日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