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. 雖然如此,我眼仍顧惜他們,不毀滅他們,不在曠野將他們滅絕淨盡。
18. 「我在曠野對他們的兒女說:不要遵行你們父親的律例,不要謹守他們的惡規,也不要因他們的偶像玷污自己。
19. 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,你們要順從我的律例,謹守遵行我的典章,
20. 且以我的安息日為聖。這日在我與你們中間為證據,使你們知道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
21. 只是他們的兒女悖逆我,不順從我的律例,也不謹守遵行我的典章(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),干犯我的安息日。「我就說,要將我的忿怒傾在他們身上,在曠野向他們成就我怒中所定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