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:
2. 「你們在以色列地怎麼用這俗語說『父親吃了酸葡萄,兒子的牙酸倒了』呢?」
3. 主耶和華說:「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,你們在以色列中,必不再有用這俗語的因由。
4. 看哪,世人都是屬我的;為父的怎樣屬我,為子的也照樣屬我;犯罪的,他必死亡。
5. 「人若是公義,且行正直與合理的事:
6. 未曾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,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,未曾玷污鄰舍的妻,未曾在婦人的經期內親近她,
7. 未曾虧負人,乃將欠債之人的當頭還給他;未曾搶奪人的物件,卻將食物給飢餓的人吃,將衣服給赤身的人穿;
8. 未曾向借錢的弟兄取利,也未曾向借糧的弟兄多要,縮手不作罪孽,在兩人之間,按至理判斷;
9. 遵行我的律例,謹守我的典章,按誠實行事-這人是公義的,必定存活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
10-11. 「他若生一個兒子,作強盜,是流人血的,不行以上所說之善,反行其中之惡,乃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,並玷污鄰舍的妻,
12. 虧負困苦和窮乏的人,搶奪人的物,未曾將當頭還給人,仰望偶像,並行可憎的事,
13. 向借錢的弟兄取利,向借糧的弟兄多要-這人豈能存活呢?他必不能存活。他行這一切可憎的事,必要死亡,他的罪必歸到他身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