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5. 將王和謀士、軍長,並在那裏的以色列眾人為我們上帝殿所獻的金銀和器皿,都秤了交給他們。
26. 我秤了交在他們手中的銀子有六百五十他連得;銀器重一百他連得;金子一百他連得;
27. 金碗二十個,重一千達利克;上等光銅的器皿兩個,寶貴如金。
28. 我對他們說:「你們歸耶和華為聖,器皿也為聖;金銀是甘心獻給耶和華-你們列祖之上帝的。
29. 你們當警醒看守,直到你們在耶路撒冷耶和華殿的庫內,在祭司長和利未族長,並以色列的各族長面前過了秤。」
30. 於是,祭司、利未人按着分量接受金銀和器皿,要帶到耶路撒冷我們上帝的殿裏。
31. 正月十二日,我們從亞哈瓦河邊起行,要往耶路撒冷去。我們上帝的手保佑我們,救我們脫離仇敵和路上埋伏之人的手。
32. 我們到了耶路撒冷,在那裏住了三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