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. 亞達月十三日,行了這事;十四日安息,以這日為設筵歡樂的日子。
18. 但書珊的猶大人,這十三日、十四日聚集殺戮仇敵;十五日安息,以這日為設筵歡樂的日子。
19. 所以住無城牆鄉村的猶大人,如今都以亞達月十四日為設筵歡樂的吉日,彼此餽送禮物。
20. 末底改記錄這事,寫信與亞哈隨魯王各省遠近所有的猶大人,
21. 囑咐他們每年守亞達月十四、十五兩日,
22. 以這月的兩日為猶大人脫離仇敵得平安、轉憂為喜、轉悲為樂的吉日。在這兩日設筵歡樂,彼此餽送禮物,賙濟窮人。
23. 於是,猶大人按着末底改所寫與他們的信,應承照初次所守的守為永例;
24. 是因猶大人的仇敵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設謀殺害猶大人,掣普珥,就是掣籤,為要殺盡滅絕他們;
25. 這事報告於王,王便降旨使哈曼謀害猶大人的惡事歸到他自己的頭上,並吩咐把他和他的眾子都掛在木架上。
26. 照着普珥的名字,猶大人就稱這兩日為「普珥日」。他們因這信上的話,又因所看見所遇見的事,
27. 就應承自己與後裔,並歸附他們的人,每年按時必守這兩日,永遠不廢。
28. 各省各城、家家戶戶、世世代代紀念遵守這兩日,使這「普珥日」在猶大人中不可廢掉,在他們後裔中也不可忘記。
29. 亞比孩的女兒-王后以斯帖和猶大人末底改以全權寫第二封信,堅囑猶大人守這「普珥日」,
30. 用和平誠實話寫信給亞哈隨魯王國中一百二十七省所有的猶大人,
31. 勸他們按時守這「普珥日」,禁食呼求,是照猶大人末底改和王后以斯帖所囑咐的,也照猶大人為自己與後裔所應承的。
32. 以斯帖命定守「普珥日」,這事也記錄在書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