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福音 18:16-21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16. 他若不聽,你就另外帶一個或兩個人同去,因為『任何指控都要憑兩個或三個證人的口述才能成立』。

17. 他若是不聽他們,就去告訴教會;若是不聽教會,就把他看作外邦人和稅吏。

18. 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,在天上也要捆綁;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,在天上也要釋放。

19. 我又實在告訴你們,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甚麼事,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。

20. 因為,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,哪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。」

21. 那時,彼得進前來,對耶穌說:「主啊,我弟兄得罪我,我當饒恕他幾次呢?到七次夠嗎?」

馬太福音 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