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. 「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,你要去,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起的時候,指出他的錯來。他若聽你,你就贏得了你的弟兄;
16. 他若不聽,你就另外帶一個或兩個人同去,因為『任何指控都要憑兩個或三個證人的口述才能成立』。
17. 他若是不聽他們,就去告訴教會;若是不聽教會,就把他看作外邦人和稅吏。
18. 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,在天上也要捆綁;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,在天上也要釋放。
19. 我又實在告訴你們,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甚麼事,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。
20. 因為,哪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,哪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。」
21. 那時,彼得進前來,對耶穌說:「主啊,我弟兄得罪我,我當饒恕他幾次呢?到七次夠嗎?」
22. 耶穌說:「我告訴你,不是到七次,而是到七十個七次。
23. 因為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賬。
24. 他開始算的時候,有人帶了一個欠一萬他連得的僕人來。
25. 因為他沒有甚麼償還之物,主人下令把他和他妻子兒女,以及一切所有的都賣了來償還。
26. 那僕人就俯伏向他叩頭,說:『寬容我吧,我都會還你的。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