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太福音 10:10-15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10. 途中不要帶行囊,不要帶兩件內衣,也不要帶鞋子和手杖,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。

11. 你們無論進哪一城、哪一村,要打聽那裏誰是合適的人,就住在他家,直住到離開的時候。

12. 進他家時,要向那家請安。

13. 那家若配得平安,你們所求的平安就臨到那家;若不配得,你們所求的平安仍歸你們。

14. 凡不接待你們,不聽你們話的人,你們離開那家,或是那城的時候,要跺掉你們腳上的塵土。

15. 我實在告訴你們,在審判的日子,所多瑪和蛾摩拉地方所受的,比那城還容易受呢!」

馬太福音 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