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我的弟兄們,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,就不可按着外貌待人。
2. 若有一個人戴着金戒指,穿着華麗的衣服,進入你們的會堂,又有一個窮人穿着骯髒的衣服也進去,
3. 而你們只看重那穿華麗衣服的人,說:「請坐在這裏」,又對那窮人說:「你站在那裏」,或「坐在我腳凳旁」;
4. 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,用惡意評斷人嗎?
5. 我親愛的弟兄們,請聽,上帝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,使他們在信心上富足,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嗎?
6. 你們卻羞辱貧窮的人。欺壓你們,拉你們到公堂去的,不就是這些富有的人嗎?
7. 毀謗為你們求告時所奉的尊名的,不就是他們嗎?
8. 經上記着:「要愛鄰 如己」,你們若切實守這至尊的律法,你們就做得很好。
9. 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就是犯罪,是被律法定為犯法的。
10. 因為凡遵守全部律法的,只違背了一條就是違犯了所有的律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