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得記 4:7-20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7. 從前,在以色列中要確認任何交易,無論是贖業或買賣,一方必須脫鞋給另一方。以色列中都以此為證。

8. 那至親對波阿斯說:「你自己買吧!」於是把鞋脫了下來。

9. 波阿斯對長老和所有在場的百姓說:「你們今日都是證人;凡屬以利米勒,以及基連和瑪倫的,我都從拿娥米手中買下來了。

10. 我也娶瑪倫的妻子摩押女子路得,好讓死人可以在產業上留名,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的城門中消失了。你們今日都是證人。」

11. 在城門坐着的所有百姓和長老說:「我們都是證人。願耶和華使進你家的這女子,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結和利亞二人一樣。又願你在以法他得亨通,在伯利恆有名聲。

12. 願耶和華從這年輕女子賜你後裔,使你的家像她瑪從猶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樣。」

13. 於是,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,與她同房。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。

14. 婦女們對拿娥米說:「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!因為他今日沒有使你斷絕可以贖產業的至親。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。

15. 他必振奮你的精神,奉養你的晚年,因為他是愛慕你的媳婦所生的。有這樣的媳婦,比有七個兒子更好!」

16. 拿娥米接過孩子來,抱在懷中撫養他。

17. 鄰居的婦人給孩子起名,說:「拿娥米得了一個孩子了!」她們就給他起名叫俄備得。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親,是大衛的祖父。

18. 這是法勒斯的後代:法勒斯生希斯崙;

19. 希斯崙生蘭;蘭生亞米拿達;

20. 亞米拿達生拿順;拿順生撒門;

路得記 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