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,說:
2. 「你不可在這地方娶妻,為自己生兒育女。
3. 因為論到在這地方所生的兒女,又論到在這國中生他們的父母,耶和華如此說:
4. 他們必死於致命的疾病,無人哀哭,不得埋葬,在地上如糞土,因刀劍和饑荒而滅絕;他們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走獸作食物。
5. 「耶和華如此說:不要進入喪家,不要去哀哭,也不要為他們悲傷,因我已使我的平安、慈愛、憐憫離開這百姓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6. 他們連大帶小,都必在這地死亡,不得埋葬。人必不為他們哀哭,不為他們割劃自己,也不剃光頭。
7. 有喪事,人不為他們擘餅,也不因死人安慰他們;他們喪父喪母,人也不給他們一杯酒安慰他們。
8. 你不可進入宴樂的家,與人同坐又吃又喝,
9. 因為萬軍之耶和華-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說:看哪,你們還活着的日子,我必在你們眼前止息這地方歡喜和快樂的聲音、新郎和新娘的聲音。
10. 「你將這一切的話指示這百姓,他們若問你說:『耶和華為甚麼說,要降這大災禍攻擊我們呢?我們有甚麼罪孽呢?我們向耶和華-我們的上帝犯了甚麼罪呢?』
11. 你就對他們說:『因為你們祖先離棄了我,隨從別神,事奉敬拜它們,卻離棄我,不遵守我的律法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