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利米書 15:7-18 和合本修訂版 (RCUV)

7. 我在境內各關口用簸箕篩我的百姓,使他們喪掉兒女,又毀滅他們,他們仍不轉離所行的道。

8. 他們的寡婦在我面前比海沙更多;我使滅命者在正午來到,攻擊年輕人的母親,使痛苦驚嚇忽然臨到她身上。

9. 生過七個孩子的婦人衰弱;尚在白晝,太陽忽然落下,她就抱愧蒙羞。我必當着敵人的面,將他們當中的倖存者交給刀劍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
10. 我的母親哪,我有禍了!因你生我作全地爭相指控的人。我素來沒有借貸給人,人也沒有借貸給我,人人卻都咒罵我。

11. 耶和華說:「我必定釋放你,使你得福氣。災禍苦難來臨時,我必使仇敵央求你。

12. 人豈能將銅與鐵,就是北方的鐵折斷呢?

13. 「我必因你在四境之內所犯的一切罪,將你的貨物財寶當掠物,白白地交出來。

14. 我要使你的仇敵過去,到你所不認識的地方,因為你們要被我怒中所起的火焚燒。」

15. 耶和華啊,你是知道的;求你記念我,眷顧我,向迫害我的人為我報仇;不要把我取去,因你不輕易發怒,要知道我為你的緣故受了凌辱。

16. 耶和華-萬軍之上帝啊,我得着你的話就把它們吃了,你的話是我心中的歡喜快樂;因我是稱為你名下的人。

17. 我並未坐在享樂人的會中歡樂;因你的手,我就獨自靜坐,你使我滿心憤慨。

18. 我的痛苦為何長久不止呢?我的傷痕為何無法可醫,不能痊癒呢?難道你以詭詐待我,像流乾的河道嗎?

耶利米書 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