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,尚且藉着上帝兒子的死得以與上帝和好,既已和好,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。
11. 不但如此,我們既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以與上帝和好,也就藉着他以上帝為樂。
12. 為此,正如罪是從一人進入世界,死又從罪而來,於是死就臨到所有的人,因為人人都犯了罪。
13. 沒有律法之前,罪已經在世上,但沒有律法,罪也不算罪。
14. 然而,從亞當到摩西,死就掌了權,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,也在死的權下。亞當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。
15. 但是過犯不如恩賜,若因一人的過犯,眾人都死了,那麼,上帝的恩典,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而來的恩典中的賞賜,豈不加倍地臨到眾人嗎?
16. 因一人犯罪而來的後果,也不如賞賜,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,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。
17. 若因一人的過犯,死就因這一人掌權,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,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他們生命中掌權嗎?
18. 這樣看來,因一次的過犯,所有的人都被定罪;照樣,因一次的義行,所有的人也就被稱義而得生命了。
19. 因一人的悖逆,眾人成為罪人;照樣,因一人的順從,眾人也成為義了。
20. 而且加添了律法,使得過犯增加,只是罪在哪裏增加,恩典就在哪裏越發豐盛了。
21. 所以,正如罪藉着死掌權;照樣,恩典也藉着義掌權,使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