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 但那不做工的,只信那位稱不敬虔之人為義的,他的信就算為義。
6.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之外蒙上帝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:
7. 「過犯得赦免,罪惡蒙遮蓋的人有福了!
8. 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樣的人有福了!」
9. 如此看來,這福只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?不也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?我們說,因着信,就算亞伯拉罕為義。
10. 那麼,這是怎麼算的呢?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?還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?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,而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。
11. 並且,他受了割禮的記號,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,為使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,使他們也算為義,
12. 也使他作受割禮之人的父,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,而且跟隨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的足跡的人。
13. 因為上帝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承受世界的應許不是藉着律法,而是藉着信而得的義。
14. 若是屬於律法的人才是後嗣,信就落空了,應許也就失效了。
15. 因為律法是惹動憤怒的,哪裏沒有律法,哪裏就沒有過犯。
18. 他在沒有盼望的時候,仍存着盼望來相信,就得以作多國之父,正如先前所說:「你的後裔將要如此。」
19.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,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,撒拉也不可能生育,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,
20. 仍仰望上帝的應許,總沒有因不信而起疑惑,反倒因信而剛強,將榮耀歸給上帝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