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,他就有可誇的,但是在上帝面前他一無可誇。
3. 經上說甚麼呢?「亞伯拉罕信了上帝,這就算他為義。」
4. 做工的得工資不算是恩典,而是應得的;
5. 但那不做工的,只信那位稱不敬虔之人為義的,他的信就算為義。
6.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之外蒙上帝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:
7. 「過犯得赦免,罪惡蒙遮蓋的人有福了!
8. 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樣的人有福了!」
9. 如此看來,這福只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?不也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?我們說,因着信,就算亞伯拉罕為義。
10. 那麼,這是怎麼算的呢?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?還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?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,而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。
11. 並且,他受了割禮的記號,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,為使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,使他們也算為義,
12. 也使他作受割禮之人的父,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,而且跟隨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的足跡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