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,他就有可誇的,但是在上帝面前他一無可誇。
3. 經上說甚麼呢?「亞伯拉罕信了上帝,這就算他為義。」
4. 做工的得工資不算是恩典,而是應得的;
5. 但那不做工的,只信那位稱不敬虔之人為義的,他的信就算為義。
6.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之外蒙上帝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:
7. 「過犯得赦免,罪惡蒙遮蓋的人有福了!
8. 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樣的人有福了!」
9. 如此看來,這福只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?不也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?我們說,因着信,就算亞伯拉罕為義。
16-17. 所以,人作後嗣是出於信,因此就屬乎恩,以致應許保證歸給所有的後裔,不但歸給那屬於律法的,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人。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、使無變為有的上帝,在這位上帝面前亞伯拉罕成為我們眾人的父,如經上所記:「我已經立你作多國之父。」
18. 他在沒有盼望的時候,仍存着盼望來相信,就得以作多國之父,正如先前所說:「你的後裔將要如此。」
19.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,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,撒拉也不可能生育,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,
20. 仍仰望上帝的應許,總沒有因不信而起疑惑,反倒因信而剛強,將榮耀歸給上帝,
21. 且滿心相信上帝所應許的必能成就。
22. 所以這也就算他為義。
23. 「算他為義」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