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. 但我更大膽寫信給你們,是要在一些事上提醒你們,我因上帝所賜我的恩,
16. 使我為外邦人作基督耶穌的僕役,作上帝福音的祭司,使所獻上的外邦人因着聖靈成為聖潔,可蒙悅納。
17. 所以,有關上帝面前的事奉,我在基督耶穌裏是有可誇的。
18-19. 除了基督藉我做的那些事,我甚麼都不敢提,只提他藉我的言語作為,用神蹟奇事的能力,並上帝的靈的能力,使外邦人順服;甚至我從耶路撒冷,直轉到以利哩古,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。
20. 這樣,我立了志向,不在基督的名已經傳揚過的地方傳福音,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;
21. 卻如經上所記:「未曾傳給他們的,他們必看見;未曾聽見過的事,他們要明白。」
22. 因此我多次被攔阻,不能到你們那裏去。
23. 但如今,在這一帶再沒有可傳的地方,而且這許多年來,我迫切想去你們那裏,
24. 盼望到西班牙去的時候經過,得見你們,先與你們彼此交往,心裏稍得滿足,然後蒙你們為我送行。
25. 但如今我要到耶路撒冷去,供應聖徒的需要。
26. 因為馬其頓和亞該亞人樂意湊出一些捐款給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。
27. 這固然是他們樂意的,其實也算是所欠的債;因為外邦人既然分享了他們靈性上的好處,就當把肉體上的需用供給他們。
28. 等我辦完了這事,把這筆捐款交付給他們,我就要路過你們那裏,到西班牙去。
29. 我也知道去你們那裏的時候,我將帶着基督豐盛的恩典去。
30. 弟兄們,我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又藉着聖靈的愛,勸你們與我一同竭力為我祈求上帝,